为加快推进临汾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,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,近日,市生态环境局按照《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,要求开展了大气环境综合执法专项检查,检查重点为市区范围内木制家具加工、木材加工、包装印刷企业、建筑工地、餐饮行业、汽修行业、加油站、非移动源等。
此次专项检查以控制夏秋季臭氧污染、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,整治标准以《临汾市2018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(voss)污染治理实施方案》《临汾市2018年臭氧治理专项行动方案》和《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的通知》为基础,汽修行业、木材加工业等参照有关控制标准。
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大气环境综合执法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,下设三个执法小组,由该局有关科室、市环境监察支队、尧都区监察大队、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和网格化监管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。
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动员会议,要求检查人员一是规范执法行为,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实施执法检查,执法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、依法办案、文明执法。二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,对存在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,采取责令停止建设等措施;对超标排放的责令改正、处以罚款,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规定实施按日计罚等措施;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、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;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,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。三是提升执法效果,加强对执法全程质量的把控,做到程序合法、行为规范、材料齐全、数据准确、查处过硬,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及时作出结论和处理建议。
此次专项执法检查,该局共完成检查215家,包括餐饮行业37家、汽修行业45家、建筑工地33处、加油站7家、工业企业1家、印刷行业2家、家具及门窗制造行业9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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